《军队房地产管理法》并未失效,目前依然有效。因此,不存在失效后用什么法的问题。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军队房地产管理,合理利用房地产资源,提高保障效益,保持房地产权属清楚、产籍完整而制定的法规,于2000年6月26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自2000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至今未被废止或替代,因此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你对军队房地产管理法的具体内容或应用有疑问,或者需要了解其他相关法律信息,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