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生效时间是1995年1月1日。该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并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后,该法律经历了三次重要的修正,以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变化,并更好地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对该法律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