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在职消费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是对这两个规定中关于高管在职消费的具体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 适用对象:该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另行规定),以及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 职务消费定义: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是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
- 禁止行为:明确列举了国有企业负责人在职务消费中不得有的行为,如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以及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等。
- 监督与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其管理职责分别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并要求国有企业加强对负责人年金、住房补助等支出的管理。
- 例如,某国有企业高管不能用公款支付个人住宅的装修费用,也不能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二. 《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 规范原则:提出了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原则,包括激励与约束相一致、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依法合规、从严从俭以及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等。
- 职务消费内容:明确了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
- 制度规章:要求各中央企业建立健全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包括各类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费用标准等,并要积极探索各类职务消费的管理办法。
- 透明度与监督:强调了增强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透明度,以及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监督检查,确保职务消费的合规性。
- 例如,某中央企业高管需要按照企业制定的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进行职务消费,并且其职务消费情况需要定期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综上所述,高管在职消费受到国家相关规定的严格监管,主要依据《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进行规范和管理。这些规定明确了高管职务消费的定义、禁止行为、监督与管理措施以及规范原则等内容,旨在确保高管职务消费的合规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