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并不分为主观和过失。在法律上,虚假宣传通常指的是经营者对其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这种行为的认定并不依赖于经营者的主观意图是故意还是过失。
具体来说,只要经营者的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或者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就可能构成虚假宣传,而无需考虑经营者是出于何种主观心态。因此,无论是主观上故意为之,还是由于过失导致的虚假宣传,都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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