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包括民事调解书吗
2025-07-15 刑事辩护

拒执罪包括民事调解书。具体解释如下:

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虽然从其罪名来看并不直接包括民事调解书,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这其中包括了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

也就是说,虽然民事调解书本身不是拒执罪的直接对象,但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并且人民法院为执行该调解书作出了裁定,那么当事人拒不执行该裁定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拒执罪。

例如,在一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然而,在调解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并未按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履行付款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接收该裁定书或拒不执行该裁定书,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那么就可以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拒执罪是包括民事调解书的,但前提是人民法院为执行该民事调解书已经作出了裁定,并且当事人拒不执行该裁定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