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澄清一下问题:“借钱还利息不是借钱那个收,合不合法?”这句话可能有些含糊,但我的理解是,你在询问的是关于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即收息方)与借款方(即付息方)不是同一人时,这样的操作是否合法。
结论前置:在民间借贷中,借款利息的支付方与借款方不是同一人,并不直接决定该操作的合法性。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借贷双方是否自愿、利息是否超过法定上限、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形。
详细分析:
自愿性原则:民间借贷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借贷双方都是自愿的,且对利息的支付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即使利息的支付方与借款方不是同一人,也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
利息法定上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如果利息超过了这一上限,即使借贷双方有明确的约定,也是不合法的。因此,在判断利息支付是否合法时,需要关注利息的数额是否超过了法定上限。
其他违法情形:除了上述两点外,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如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如果存在这些情形,那么整个借贷行为都可能是无效的,更不用说利息的支付了。
综上所述,借款利息的支付方与借款方不是同一人时,并不直接决定该操作的合法性。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借贷双方是否自愿、利息是否超过法定上限、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如果你在具体操作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即我),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