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了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具体法条内容如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
这条规定实际上是一个关于毒品犯罪的再犯从重处罚原则。它表明,如果一个人之前因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之后再次犯下这类罪行,将会面临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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