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废品的人在搬运物品时不慎把别人的车碰伤,这通常与卖废品的人没有直接关系。下面我将从几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责任主体:
- 在这种情况下,直接造成车辆损伤的是收废品的人,因此,收废品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卖废品的人只是与收废品的人存在买卖关系,并没有直接参与搬运过程,所以通常不需要对车辆损伤承担责任。
法律关系:
- 收废品的人与卖废品的人之间是基于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而车辆损伤则是由于收废品的人在搬运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导致的,这属于侵权法律关系。这两种法律关系是相互独立的,因此,车辆损伤的责任不应由卖废品的人承担。
特殊情况:
-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卖废品的人明确指示或要求收废品的人以某种可能导致车辆损伤的方式进行搬运,并且这种指示或要求是不合理的,那么卖废品的人可能会因为共同过错而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比较少见,且需要具体的证据来支持。
综上所述,收废品的人在搬运物品时把别人的车碰伤,通常与卖废品的人没有直接关系。责任主要由收废品的人承担,卖废品的人一般不需要对此负责。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建议受损车主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