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提供资料作假是违法的。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人有此类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还将面临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有相应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会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取消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甚至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也将受到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同样会被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中标、成交无效。
二. 总结
投标提供资料作假不仅违法,而且后果严重。除了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经济处罚外,还可能被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甚至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建议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务必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