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骑共享单车撞了骑电动车的人且交警未出责任认定的情况下,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可能涉及共享单车的质量问题、双方的驾驶行为等多个因素。以下是对此情况的分析:
一. 责任判定的基本原则
-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划分通常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程度来确定。若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则需要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来综合判断。
二. 共享单车质量问题的考量
- 产品缺陷导致的事故:如果共享单车存在质量问题,如刹车失灵、车轮脱落等,导致事故发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可以向共享单车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
- 例如,如果共享单车刹车失灵导致撞上了电动车,且能证明是单车质量问题,那么共享单车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双方驾驶行为的考量
- 违反交通规则:如果共享单车骑行者违反了交通规则,如闯红灯、逆行等,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电动车骑行者的行为:同样,电动车骑行者的行为也需要考量。如果电动车骑行者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其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 例如,如果共享单车骑行者在人行横道上骑行且未减速,而电动车骑行者突然横穿马路,双方都有过错,责任应根据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来划分。
四. 后续处理建议
- 在没有交警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 我建议,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
综上所述,骑共享单车撞了骑电动车的人且交警未出责任认定时,责任的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可能涉及共享单车的质量问题、双方的驾驶行为等多个因素。双方当事人应尽可能收集证据,并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