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房产被判拒执罪的入库案例有多个。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的详细分析:
一. 江苏某经营管理公司与单某宏、石某某、单某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案情概述:
- 江苏某经营管理公司与单某宏、石某某、单某琴存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单某宏、石某某需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单某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三人擅自将名下房产转移过户至亲属或案外人名下,以规避执行。
判决结果:
- 三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单某宏、单某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
- 该案体现了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严厉打击,即使转移房产等财产,也无法逃避法律责任。
二. 王某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案情概述:
- 邓某某与王某平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达成民事调解书,王某平需赔偿邓某某经济损失。
- 王某平未按期履行,且在执行过程中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其子并办理过户,同时更换手机号码企图逃避执行。
判决结果:
- 王某平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典型意义:
- 该案表明,以“合法民事赠与行为”作为掩饰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 舒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案情概述:
-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与舒某某存在信用卡纠纷,法院判决舒某某需支付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等费用。
- 舒某某未履行义务,且在执行过程中擅自变卖其名下房产并转移售房款,未用于偿还债务。
判决结果:
- 舒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 该案提醒被执行人,擅自处置财产并转移售房款等行为,同样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我的观点:
转移房产以规避执行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此类行为若情节严重,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以上案例均体现了法律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制裁。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