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先签字后补充合法吗-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行政纠纷

庭审笔录先签字后补充,在特定情况下是合法的。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庭审笔录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并且应当当庭宣读或者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如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他们有权申请补正。这意味着,在庭审笔录签字后,如果当事人发现记录有遗漏或差错,是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的,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是得到支持的。

因此,庭审笔录先签字后补充,在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差错并申请补正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如果法院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庭审笔录的补充和改正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