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6条-石岳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规定。具体来说:

  1. 协商一致:这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 解除劳动合同: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合同将不再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将随之终止。

例如,某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希望离职,与公司人事部门协商后,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离开公司,这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实际应用场景。

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经济补偿(如有)、工作交接等事宜,并确保这些事宜得到妥善处理,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