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短信形式发送广告怎么处罚-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合同纠纷

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以短信形式发送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是违法的。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处罚措施:

  • 违反上述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广告主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商家或平台在处理个人信息时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还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消费者应对措施:

  • 若收到未经同意的营销短信,消费者可以向运营商客服投诉,申请开通相关服务以拦截骚扰短信。
  • 也可以下载安全软件助手,设置陌生号码拒接、黑名单等,以拦截骚扰电话和诈骗短信。
  • 消费者还可以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以短信形式发送广告是违法的,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消费者也应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