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是可以分多次休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既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这意味着,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将年休假分成多次进行。
在具体操作上,职工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单位的工作安排,提出分段休假的申请。单位在统筹考虑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及职工本人意愿后,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年休假。例如,职工可以选择将年休假分为两次或多次,每次休几天,以便更好地调整自己的工作与休息状态。
总之,年休假作为职工的一项重要权益,其安排方式既体现了法律的刚性规定,又兼顾了单位和职工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因此,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的前提下,职工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分多次休完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