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出口道路被人撒了油,骑电动车路过摔倒的情况下,责任归属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直接责任人应当是撒油的人或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因为行为人的过错,导致他人在公共道路上受到损害,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个案例中,撒油的人或者单位因为其行为导致了路面湿滑,进而造成了骑电动车的人摔倒,所以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小区物业或者道路管理单位也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小区物业或者道路管理单位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比如没有及时清理路面油污、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等,导致他人受到损害,那么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小区物业或者道路管理单位能够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相应的管理义务,那么他们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骑电动车的人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骑电动车的人在行驶过程中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没有保持安全车速等,导致自己摔倒,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基于他们自身的过错而承担的。
综上所述,责任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可能涉及撒油的人或者单位、小区物业或者道路管理单位以及骑电动车的人自身。如果摔倒的人想要追究责任,建议他们及时收集证据,比如监控录像、现场照片等,以便后续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在我这个案例中,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相关问题,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