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字小区无多无车位为由不给盖章充电桩合法吗-龚卿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房产纠纷

物业以小区无多余车位为由不给盖章充电桩是不合法的。下面我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业主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正是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号召的体现。在自有产权(或长期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是满足新能源汽车基本使用需求、便利生活的合理诉求。

其次,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提供者,其义务不仅限于合同明确约定的内容,还包括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协助、配合等附随义务。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配合业主安装充电基础设施,包括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和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

具体到您的情况,物业以小区无多余车位为由拒绝出具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这实际上是在逃避其应尽的协助义务。物业公司的担忧可能出于对小区供电容量、安全隐患等方面的考虑,但这些并不能成为其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理由。相反,物业公司应积极适应时代发展,通过协调各方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因此,您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具同意您在自有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如果物业公司仍然拒绝,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析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