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续分立的程序及其法律依据如下:
一、企业存续分立的程序
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执行机构,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需求等因素,制订公司分立的方案。该方案包括分立的原因、方式、资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股权安排等核心事项。
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董事会拟订的分立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有限责任公司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则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明确分立后各公司的财务状况。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进行公告,以保护债权人的知情权和相关权益。这是《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的程序。
签订分立协议(如适用):虽无直接法条对应,但在涉及多个公司或股东时,应签订分立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分立的顺利进行。
进行财产分割:按照股东会通过的分立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并合理划分债权债务。
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分立后的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需分别办理变更登记和设立登记,包括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等事项的变更,以及领取营业执照等。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二、法律依据
通过以上程序和法律依据的阐述,您可以对企业存续分立的程序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