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应由哪个部门追责的问题,我可以给出明确的答复。
一般来说,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应由省国资委设立的综合监督处或省属企业本级的综合监督部门来追责。具体来说:
省国资委层面的追责部门:
省属企业本级层面的追责部门:
综上所述,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的追责工作主要由省国资委的综合监督处或省属企业本级的综合监督部门来负责。这些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规经营投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以促进省属企业的持续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