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解释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文书。如果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的内容存在疑问或不解之处,完全有权要求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解释。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解释要求后,应当给予及时、准确的解释。解释的内容应当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依据、理由、结论等方面,确保申请人能够充分理解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内容和意义。
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的解释仍然无法让申请人满意,或者申请人认为行政复议决定书存在错误、不当之处,申请人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要求解释行政复议决定书是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行政复议机关有义务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