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走私物品由海关缉私部门管辖。具体分析如下:
一. 管辖主体
- 缉私局(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拟订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其中就包括查处走私、违规案件,以及侦办走私罪案件。这表明,对于销售走私物品的行为,缉私局具有明确的管辖权。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规定,海关负责监管进出口货物、物品,对于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等走私行为,海关有权进行查处。销售走私物品作为走私行为的一种,自然也在海关的监管和查处范围内。
- 同时,缉私局作为海关总署内设机构,并列入公安部序列局,其业务工作由海关领导负责,这也进一步明确了缉私局在打击走私行为中的主导地位。
三. 实际执行
- 在实际操作中,海关缉私部门会依法对涉嫌走私的物品进行查处,对于销售走私物品的行为,也会依法进行打击和处罚。这不仅包括行政处罚,如没收走私物品、罚款等,还可能涉及刑事处罚,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
综上所述,销售走私物品由海关缉私部门管辖,这是由法律明确规定和实际操作中的执行情况所确定的。因此,对于销售走私物品的行为,应依法向海关缉私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