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正后不予受理复议决定”的撰写,以下是一个具体的示例和相关的法律解释,供您参考: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示例)
[复议机关名称]复不受〔XXXX〕XX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住址]。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住所地]。
申请人因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收到申请日期]收到申请材料,并因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于[补正通知日期]作出《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申请人于[补正材料提交日期]提交补正材料,但经本机关审查,认为:
[具体不予受理的理由,如:补正后的材料仍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申请人与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无利害关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名称]
[作出决定日期]
法律解释
复议申请的提出:
补正通知:
补正后的审查:
不予受理的决定:
诉讼权利:
在撰写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时,应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并依法告知申请人的诉讼权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