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逃犯提供假户口办理“漂白”身份后的身份证构成何罪,这主要涉及到我国刑法中关于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相关规定。
首先,逃犯通过提供假户口来“漂白”身份,这一行为本质上属于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逃犯使用这种伪造的身份证件,不仅违反了身份证管理的相关规定,也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特别是在逃犯利用这种身份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时,更是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这种行为还可能触犯其他相关的刑法条款,如妨害公务罪、诈骗罪等,具体罪名和刑罚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逃犯提供假户口办理“漂白”身份后的身份证,主要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触犯其他相关罪名。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通过非法手段来逃避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