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有没有明确经费赤字问题-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03-06 劳动纠纷

《工会法》没有明确提及经费赤字问题,但《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经费赤字问题有明确规定。

一. 《工会法》未直接提及经费赤字问题

《工会法》主要规定了工会的地位、权利与义务,以及工会经费的来源和主要用途,但并未直接提及经费赤字问题。

二.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明确规定:“各级工会当年预算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预算支出的,可以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弥补不足”。
    • 强调各级工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编列赤字预算。如果当年预算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预算支出,可以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进行弥补,但期末滚存结余不得出现负数。
  2. 《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明确规定:“基层工会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 指出基层工会在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当年预算收入不能满足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应优先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弥补。结余资金不足的,可向单位申请行政补助,编列基层工会行政补助收入预算。

三. 经费赤字问题的处理原则

  • 根据这些规定,工会在处理经费赤字问题时,应优先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弥补。

  • 如果结余资金不足,可向单位申请行政补助,以确保工会经费的收支平衡。

  • 例如,某基层工会2020年度经费结余100万元,2022年预计收入100万元,预计支出150万元。按照新制度,该工会可以动用2020年度的100万元结余,使得2022年的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不出现赤字。如果结余资金不足以覆盖全部支出,该工会还可以向单位申请行政补助。

我的观点是,虽然《工会法》没有明确提及经费赤字问题,但《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经费赤字问题有详细且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为工会处理经费赤字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