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不属于三方共有,而是属于同居双方共有。具体分析如下:
一.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原则
-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法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表明,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主要是同居双方共有,而非三方共有。
- 个人财产的归属: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该方所有。能够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如一方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且有明确证据证明是其个人出资购买,则不属于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
二. 非法同居期间财产的具体处理
- 共同财产的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根据等分原则,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合理分割。
- 个人财产的保护:对于能够明确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应归其个人所有,不受同居关系解除的影响。
三. 特殊情况的处理
若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在同居期间对另一方有经济上的资助或辅助性劳动,或者双方有特殊的约定等,可能会影响财产的分割。但这种情况下,也不会导致财产成为三方共有。
综上所述,非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同居双方共有,而非三方共有。在处理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时,应首先明确哪些财产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哪些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