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后 开庭当事人可以有异议吗-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刑事辩护

认罪认罚后,开庭时当事人仍然可以提出异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异议应当针对具体的事实、证据或法律适用问题,而不是对已经认罪认罚的基本事实进行反悔。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认罪认罚的法律效力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行为。这一行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 认罪认罚通常会在庭前进行,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完全丧失了提出异议的权利。

二. 开庭时提出异议的情况

  1. 对事实、证据的异议:如果当事人在开庭时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或者对原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异议,可以当庭提出。
  2. 对法律适用的异议:如果当事人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准确,或者量刑建议不当,也可以当庭提出异议。

三. 提出异议的影响

  1. 可能影响判决结果: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如果成立,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包括罪名的认定、量刑的轻重等。
  2. 可能影响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如果当事人在开庭时提出重大异议,可能导致其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减小。

四. 注意事项

  1. 异议应当具体、明确:当事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明确指出异议的具体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理由支持。
  2. 避免无故反悔:如果当事人仅仅是因为后悔或其他原因而无故反悔,可能会影响其信誉,并可能对其不利。

我建议:当事人在认罪认罚后,如果确实对案件有异议,应当庭前与律师充分沟通,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和理由。在开庭时,按照法庭规则有序地提出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法庭的权威和判决结果,理性对待诉讼过程。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