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修理厂出保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并且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这意味着,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
因此,作为消费者,您完全有权要求修理厂在维修完成后出具维修保证书或合格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修理厂拒绝出具或提供虚假的维修保证书,您可以向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要求修理厂出具保证书时,建议您明确保证书的内容,包括维修项目、维修质量、质量保证期限以及维修经营者的责任等,以便在后续出现问题时能够有据可依。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维修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如维修前后的照片、维修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