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出台的有关于网络上侮辱 诽谤罪情节严重认定的司法解释-张启阳律师|法行宝
2025-03-03 刑事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了网络上侮辱、诽谤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 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这一标准旨在衡量诽谤信息传播范围和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一个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信息被众多人所点击、浏览而知道,就说明被害人的名誉已经受到损害,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被点击、浏览次数确定为“五千次”,是依据实证调研的结果,也参考了有关司法解释的先例。被转发次数确定为“五百次”,与被点击、浏览次数保持一比十的关系,是根据网络传播规律,听取了专业部门意见,进行了技术论证,严格审慎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数量标准是指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或者被转发次数,在计算具体数量时,应当扣除被害人自己点击、浏览或者转发的次数,也应当扣除网站管理人员为维护网站而点击等的次数。

  2.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这种情形表明诽谤行为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构成了犯罪。

  3.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这体现了刑法对行为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的重视和评价,对于屡教不改、反复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人,不论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转发的次数,也不论是否造成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后果,也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其他未明确列举但同样严重的诽谤行为。

二. 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认定诽谤罪情节严重时,还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诽谤内容的恶劣程度:若诽谤内容涉及严重犯罪行为或职业道德和职业声誉,即使传播范围小,也可能构成情节严重。

  2. 传播范围和影响:诽谤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传播,或在特定区域内造成较大社会关注和不良影响,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3. 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明知虚假仍故意传播,出于报复、嫉妒、谋取私利等不良动机,即使其他情节较轻,也可能构成情节严重。

  4. 手段恶劣与后果严重:使用特别恶劣的手段进行诽谤,或导致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甚至自杀、自残,或使被害人的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或社交活动,都属于情节严重。

  5. 其他恶劣情节:包括利用职权、地位或影响力进行诽谤,组织、指使他人实施诽谤等。

三. 总结

在认定网络上侮辱、诽谤罪情节严重时,法院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综合考虑案件事实、证据以及上述多个因素,以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对于受害者而言,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可能涉及此类行为的人而言,则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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