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废除了贪官死刑的制度-周亚东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刑事辩护

贪官死刑的制度并未被完全废除,而是在特定条件下被限制适用。

具体来说,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重大调整。根据修正案的规定,删除了原刑法中关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死刑的条款,但同时增加了新的条款,规定在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然而,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已极少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因此,可以说贪官死刑的制度并未被完全废除,而是在法律层面上进行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如有更多关于此问题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