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不犯法而生下来弄死犯法,主要是因为两者涉及的法律性质和后果截然不同。
一. 打胎的法律性质
- 生育选择权:打胎,即终止妊娠,是女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生育选择权。女性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妊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 合法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女方单方面决定打胎并不侵犯男方的生育权,也不构成犯罪。这是女性自主决定生育事务的合法体现。
- 例如,女性因为个人原因或胎儿健康问题选择终止妊娠,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医疗规范,就是合法的。
二. 生下来弄死的法律性质
- 故意杀人罪:生下来弄死婴儿,即故意剥夺婴儿的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 法律后果:故意杀人罪的犯罪者将面临长期的牢狱之灾,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同时,犯罪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受害者的家属进行经济赔偿。
- 例如,有人因为不满婴儿性别或其他原因,故意将婴儿杀害,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 总结
打胎不犯法是因为它涉及的是女性的生育选择权,是女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生育事务的合法行为。而生下来弄死婴儿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生育选择和决定,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故意杀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