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经废止,其相关内容和规定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所替代。因此,不存在《婚姻法》的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条规定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一条款阐述了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原则,但并未直接涉及婚姻关系的具体规定。
关于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现在应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