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侵犯的民事权利-齐小龙律师|法行宝
2025-07-08 侵权纠纷

性骚扰主要侵犯的是受害者的人格权。人格权是每一位自然人所享有且与其生命、肢体、姓名、肖像、声誉、荣誉以及私人领域等各方面权益息息相关的权利范畴。性骚扰行为通过令人不悦且与性相关的言辞、举止、信息以及环境等多种形式,对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及人身安全造成严重侵犯,使受害者在身心上感受到极大的不适、惶恐或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受害者有权向加害方提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行为、恢复或改善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一系列的民事责任。若性骚扰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精神层面的伤害,受害者还有权要求加害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为补偿。

因此,性骚扰行为不仅仅是对受害者人格权的侵犯,同时也可能会使加害方面临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风险。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遇了性骚扰,请勇敢地站出来,寻求法律的保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