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犯罪笔录制作要点-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5-07-08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犯罪笔录的制作是刑事侦查和司法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它对于记录犯罪事实、固定证据以及后续的司法审判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贪污受贿犯罪笔录制作的几个要点:

一、明确笔录的中心意旨

笔录需要最大可能地还原贪污受贿犯罪的来龙去脉,包括行贿过程、受贿款的去向等关键事实。在记录时,应紧扣犯罪构成的核心要件,如“索取贿赂”或“利用职务便利”等,明确笔录的中心意旨。

二、遵循犯罪构成的框架

笔录的谋篇布局可以遵循“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四大构成要件框架。这一框架有助于将犯罪事实有条理地填充到各个构成要件中,确保笔录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1. 犯罪主体: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任职及职责,明确其可能利用的职务便利。
  2. 犯罪客观方面:详细记录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等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明确行受贿过程和请托谋取事项。
  3. 犯罪客体:说明受贿行为所侵犯的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4. 犯罪主观方面:记录犯罪嫌疑人对收取他人钱财的认识和主观目的。

三、注意笔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 受贿经过的记录:虽然要详细记录,但对于事隔多年的多笔受贿,时间、地点不必精确到某一具体时刻,以防陷入刻意编造的圈套。同时,要核查受贿时间与被调查人的轨迹是否矛盾,受贿地点是否真实存在。
  2. 职务便利的记录:要准确记录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提供帮助的具体情况,确保受贿事实与受贿人职务的关联性。
  3. 收受贿赂的表述:在记录受贿经过时,要明确表述受贿人是否“收下”了行贿人的财物,避免使用模糊的表述方式。

四、关注受贿款的去向和性质

笔录中必须记录受贿款的具体去向,并对受贿款去向的真实性和核查可能性进行分析。同时,要排除受贿人与行贿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或其他经济往来与受贿款的混淆,确保对受贿款性质的准确认定。

五、注意笔录的稳定性和可信度

  1. 避免模板化:根据具体案情调整不同构成要件在笔录中的分量,避免笔录模板的死板化。
  2. 调整记录顺序:根据笔录制作阶段调整犯罪构成要件的逻辑顺序,避免笔录的重复记录。
  3. 增强细节描写:通过追问和核实关键细节来增强笔录的稳定性和可信度,如受贿人的心理变化、行贿人的特征描述等。

综上所述,贪污受贿犯罪笔录的制作需要严谨、细致和全面。侦查人员应充分理解犯罪构成对于笔录制作的重要指导作用,不断提升笔录制作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确保笔录的准确性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