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假药在药品管理法那一条-宿梦醒律师|法行宝
2025-02-28 侵权纠纷

个人销售假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进行了规定。具体条文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此条款明确规定了个人销售假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产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证件等严厉措施。同时,该法条也体现了对药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