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了应急预案三年修订一次。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规规定
-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及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修订。
二. 其他相关要求
- 该办法还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发生重大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调整;安全生产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变化;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变更;应急演练或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综上所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明确规定应急预案三年修订一次的主要法规。同时,该法规也列出了其他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形,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