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原告可以要求调解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行政纠纷

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告可以要求调解。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调解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在第一百七十七条中明确指出,对于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并未排除调解的适用,反而强调了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应贯穿于诉讼的各个阶段,包括发回重审阶段。

调解的时机与程序

  1. 时机选择:在发回重审的案件中,调解可以在任何阶段进行,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并愿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这包括庭审前、庭审中以及庭审后的阶段。
  2. 程序规范:若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法院应主持调解工作,并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合法性。调解协议一旦达成,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的效力与后果

  1. 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调解书中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必须履行。
  2. 履行义务: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如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未达成协议的处理: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拒绝履行,法院将依法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调解的意义与价值

调解在发回重审的案件中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快速、妥善地化解矛盾纠纷,还能节省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更重要的是,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往往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综上所述,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完全可以进行调解,且调解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应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应用。如果原告希望进行调解,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并在法院的引导下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