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98条规定-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关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一、结论前置

该法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二、条文内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三、罪名解析

  1.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秘密的泄露,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 侵害客体为国家的保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实施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且情节严重。主体包括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一般主体(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 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国家秘密的泄露,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导致国家秘密泄露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 侵害客体同样为国家的保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主体同样包括特殊主体和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四、行为对象与行为方式

  • 行为对象:国家秘密,即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 行为方式:故意泄露如出售、交付给境外机构等;过失泄露如未妥善保管文件被窃取等。

五、入罪标准与处罚

  •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泄露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多项的;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等。
  •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上述两罪的,依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上述两罪的,依照前款规定酌情处罚。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进行了严格规定,旨在保护国家的保密制度和安全利益不受侵犯。任何违反该条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