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确实规定了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的相关法条。具体来说:
一. 遗嘱的撤回与变更
二. 数份遗嘱的效力
生活实例:假设张先生先后立了两份遗嘱,第一份遗嘱中将财产全部留给儿子,但后来在第二份遗嘱中改为将财产平均分配给儿子和女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张先生去世后,他的财产将按照第二份遗嘱,即最后一份遗嘱进行分配,即平均分配给儿子和女儿。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数份遗嘱的效力问题,即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