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 违法所得计算-沈权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公司事务

关于市场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计算,这是一个涉及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重要问题。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违法所得的定义与法律依据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根据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这一条款首次对“违法所得的计算”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采用了“全额说”的计算方法,即违法所得应包括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全部款项。同时,该条款也授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可以另行规定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

二、违法所得计算的基本原则

  1. 惩戒性:没收违法所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具有明显的惩戒性。因此,在计算违法所得时,应充分考虑这一法律特征,不应作出“纯利说”规定,即不应仅扣除成本后计算利润部分。

  2. 不因违法而获益: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而获益是基本法理要求。因此,在计算违法所得时,应确保违法行为人不会因实施违法行为而保有“利润”或“收益”。

  3. 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虽然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违法所得的普遍计算方法,但也允许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特殊规定。在制定特殊规定时,应确保与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相协调。

三、违法所得计算中的具体问题

  1. 不予处罚案件的违法所得:对于不予处罚的案件,虽然不给予行政处罚,但违法所得仍应坚持没收的普遍性。在计算时,可以采用“纯利说”,即扣除所有合理成本。

  2. 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件的违法所得: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件中,提供的样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交易行为,因此样品费用不应计入违法所得。但如果当事人将产品置于销售区域构成销售行为,则样品应按标价计入货值,但样品费不应计入违法所得。

  3. 价格违法案件的违法所得:价格违法案件的违法所得计算应回归常识,以违法行为开始和调查终结时间为节点,计算当事人在此期间实施违法行为所获款项。调查终结后当事人对违法所得的处理不影响案件违法所得的认定。

  4. 合理成本的扣除:在计算违法所得时,应扣除合理成本。包括未付款项(如原材料款、工人工资等)在支付后不计入违法所得;已经向国家缴纳的税费应扣除;重复成本应当合理剔除等。

四、总结

市场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计算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基本原则以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通过准确计算违法所得,可以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