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当中的担保人不是共同债务人的称呼。下面是详细分析:
一. 担保人与共同债务人的区别
法律定义不同:
- 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人是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为主债权债务合同提供担保的一方。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 共同债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共同债务人是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情况。
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 担保人:担保人承担的是担保责任,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 共同债务人:共同债务人需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共同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与主合同的关系不同:
- 担保人: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也可能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 共同债务人:共同债务人与主合同的关系更为直接,他们是主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直接对债务承担责任。
二. 实例说明
- 假设A向银行贷款,B作为担保人,C作为共同债务人。如果A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可以要求B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要求C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但B和C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是不同的,B是担保人,C是共同债务人。
综上所述,贷款当中的担保人不是共同债务人的称呼,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法律定义、责任承担方式和与主合同的关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