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具体来说:
此规定强调了通知的形式应为书面,以留下证据,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它也平衡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与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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