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交通事故伤者在医院治疗没超过18000对方全责,要是超过18000,对方不全责啥意思”的问题,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伤者医疗费用未超过18000元,且对方全责,则由对方的交强险进行赔付。若医疗费用超过18000元,赔付责任则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
详细解答
医疗费用未超过18000元,对方全责:
- 在这种情况下,伤者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治疗费等)会由对方的交强险进行赔付,因为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 如果对方还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并且交强险赔付后仍有不足部分,那么商业三者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医疗费用超过18000元,对方不全责:
- 当医疗费用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18000元时,赔付责任就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来确定。
- 如果对方仍然承担主要责任,但并非全责,那么超出18000元的部分,会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例如,如果对方承担70%的责任,那么超出部分的70%会由对方承担,剩余30%由伤者自行承担(或者由伤者的保险进行赔付,如果伤者购买了相应保险的话)。
- 如果双方都有责任,且都购买了商业三者险,那么超出交强险赔付范围的部分,会先由各自的商业三者险在保险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赔付;若有一方未购买商业三者险,则需自行承担按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费用。
法律依据与建议
- 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对于超出限额的部分,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赔付责任。
- 建议: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建议伤者及时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同时,与对方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赔偿时,要保持沟通顺畅,并尽量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