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条第一款 第三款内容-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2-22 行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的内容分别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以及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内容

  • 法条原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 分析说明:此条款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其中,第一款提到的情形包括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以及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内容

  • 法条原文:……(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 分析说明:此条款是第七十条的第三款,规定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时,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这是为了确保行政许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因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终止而导致行政许可的悬空或滥用。

我建议您在阅读法条时,注意结合上下文理解,以确保对法条内容的准确把握。同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