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85条是什么罪-沈权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刑法第385条规定的是受贿罪。

一、受贿罪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罪论处。

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 主体要件: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还有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 客观要件: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3. 主观要件: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故意为之。

三、受贿罪的处罚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需参照第三百八十三条关于贪污罪的具体规定执行,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乃至死刑。索贿行为将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刑法第385条明确规定了受贿罪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处罚标准,旨在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维护公共权力的公正性和社会公平正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