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不给土地确权,若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而故意拖延或拒绝,则属于违法行为;若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则暂时不予确权是合理的。
一. 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时,村委会不给确权是违法的
-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村干部或相关机构必须依法为村民办理土地确权手续。拒绝或故意拖延为村民办理土地确权,侵犯了村民的土地财产权益,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 具体表现:若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村干部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故意拖延确权,即构成违法行为。
- 村民应对措施:
- 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村干部沟通,要求其说明不进行确权的具体原因,并敦促其推进确权工作。
- 行政救济:若沟通无果,可向乡镇政府或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上级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村干部纠正错误。
- 法律途径:在必要时,可选择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来维护土地权益。
二. 土地权属存在争议时,暂时不予确权是合理的
- 法律依据:在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需要先解决争议问题,确保确权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具体表现:若土地权属存在争议,村干部暂时不给确权是合理的,需先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工作。
- 村民应对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权属争议的调解和处理工作,以便争议解决后顺利进行土地确权。
综上所述,村委会不给土地确权是否犯法,需根据土地权属是否清晰无争议来判断。在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情况下拒绝或拖延确权是违法的;而在土地权属存在争议时,暂时不予确权则是合理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