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专项监督、注重数字赋能、强化融合履职、推进统筹办案以及突出系统治理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些经验做法的详细分析:
一. 强化组织领导
- 夯实责任意识: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作为重要工程来抓,明确分工,促进依法能动履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例如,富平检察始终将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按照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爱国为民保食安”专项监督活动工作要求,坚持全院上下“一盘棋”思想。
二. 加强宣传引导
- 提升社会知晓率: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普法宣传进集市等多种形式,宣传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典型案例和成果,持续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例如,富平检察围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进行宣传。
三. 开展专项监督
- 整治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情况,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例如,富平检察聚焦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小摊贩安全、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网络餐饮安全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小专项”整治行动。
四. 注重数字赋能
- 实现精准办理案件:深化沟通协作,联通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及法律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推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例如,清远检察机关联合市监局、药监局等机关,搭建食品药品安全检察数据资源库,发现相关线索4100余条。
五. 强化融合履职
- 重塑案件办理模式: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注重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构建食品安全领域“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行政执法”联动配合协作机制。例如,连州检察院在办理黄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多维打击。
六. 推进统筹办案
- 构建立体监督模式:发挥上级检察院的引领示范与督促作用,统筹推广优秀的办案经验。例如,清新区检察院助推区食安办出台《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并在全市推广其办案经验,有效保障了校园食品安全。
七. 突出系统治理
- 筑牢协同共治模式:凝聚社会治理合力,与行政机关、医院单位等签订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模式。例如,聘请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的公开听证、协助调查。
综上所述,食品药品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是多方面的、综合性的。这些做法不仅有助于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还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