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公积金是违法的。
一. 单位应当缴纳公积金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由上述法规可知,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 单位不交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如果单位不交公积金,将面临责令限期办理、罚款以及强制执行等法律责任。
我建议,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公积金,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单位为你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如果单位拒绝办理,你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