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退订侵犯了什么权益-周亚东律师|法行宝
2025-02-19 合同纠纷

短信退订可能侵犯了用户的安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短信退订可能侵犯用户的安宁权

  1. 安宁权的概念:《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不被他人侵扰的权利。安宁权既包括自然人物理空间的安全与安宁,即排除他人对其居住、生活空间侵扰的权利;又包括心理和精神上的不被侵扰,维持心理安宁的权利。

  2. 短信退订侵犯安宁权的具体情形:

    • 未经同意发送商业短信:商家未经用户同意,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即使提供了退订方式,但在用户退订后仍然继续发送,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安宁权的侵扰。
    • 退订后继续发送短信:用户在回复退订短信后,仍然多次收到商家的促销信息,这种持续侵扰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用户的安宁权。
  3. 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不得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商家若违反此规定,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二. 短信退订可能侵犯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1. 个人信息权益的概念:个人信息权益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处理等方面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等规定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 短信退订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具体情形:

    • 未经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商家在发送商业短信时,可能未经用户同意就收集了其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这种行为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
    • 退订短信产生资费问题:用户在回复退订短信时产生了资费,若商家未明确告知退订可能产生的费用或未经用户同意就擅自扣费,也可能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3. 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若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我的观点:短信退订过程中若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用户的安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也损害了商家的商业信誉和形象。因此,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用户的合法权益,合法、合规地开展商业活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