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手续是否需要本人签名按手印,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代理事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不动产登记为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如果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并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通常情况下,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然而,也有例外情况,即如果授权委托书已经过公证,那么就不需要再与代理人共同到现场签订。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本人签名可能并非必须,但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得到确保。
至于按手印,它并非所有代理手续中的必需步骤。按手印通常用于那些不会写字或者需要更高级别身份验证的情况。在一般的代理手续中,签名和盖章通常已经足够。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签名与按手印的结合被认为是一种更为慎重的选择,因为它能互取其长、互补其短,更好地规避风险。
综上所述,代理手续是否需要本人签名按手印,取决于具体的代理事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在办理代理手续时,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无论是否需要本人签名按手印,都应确保代理手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