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关于企业厂内职工经伤残鉴定十级后应得到的赔款问题,以下是一个清晰、详细且有深度的解答:
当企业厂内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依法承担一系列赔偿责任。这些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停工留薪期工资: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企业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包含加班工资。
护理费:
-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企业应负责安排或支付护理费。
- 护理费标准参考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期限等因素确定。
- 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若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企业承担。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有上下限限制,即不得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也不得低于6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通常按照几个月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实际发生的费用:
- 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报销和补偿。
- 这些费用若企业已缴纳工伤保险费,则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则由企业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若企业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将由企业承担,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因此,建议企业在处理工伤事故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为职工申报工伤,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企业厂内职工经伤残鉴定十级后应得到的赔款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等。具体金额和标准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